区政府:
根据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区长景雪峰同志的提议,经2019年10月25日咸阳市秦都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晓军同志为秦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书鹏同志为秦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景辉同志为秦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接受:
高航校同志辞职的请求,高航校同志不再担任秦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同时免去:
赵景辉同志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附:《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高航校同志辞职的决定》
咸阳市秦都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28日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航校同志辞职的决定
(2019年10月25日在咸阳市秦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区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阳市秦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高航校同志辞去秦都区副区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