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综合协调机构工作,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
2、承担区人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准备和会务工作,催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承担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常委会和办公室文件、会议材料、主要领导讲话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发和分发工作。
4、负责文书处理、信息联络、宣传报道、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报刊资料征订、管理、分发工作,管理常委会和办公室等印章。
5、负责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和服务工作,随同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领导提供工作情况和信息资料。
6、负责人大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基本建设、办公用品采购分发等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考核、考察、调配、培训、奖惩、工资工作。
8、负责人大机关退休老干部的各项服务工作。
9、协调其他工作委员会为人大常委会的调查、视察等活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加强同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
10、负责搞好同市人大办公室、研究室及兄弟县市区人大工作的对口联系和情况交流,以及上级机关和各地市人大常委会来秦的接待工作。
11、办理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