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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阎生堪副主任的带领下,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于六月中下旬分别听取了财政、审计部门的汇报,并就2006年度区财政决算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区审计局《关于秦都区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对区财政局局长唐艺萍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秦都区2006年财政决算草案》 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2006年财政决算情况 1、决算收入: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06年财政收入预算为15760万元,2006年区级财政收入实际完成16527万元,比预算超收767万元,占预算的104.9%。较上年增收1517万元,增长10.1%。 2、决算支出:2006年经区人大常委会调整批准的财政支出预算为2160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1761万元,比预算超支158万元,占预算的100.7%。较上年增支2329万元,增长12.0%。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06年度我区财政收入16527万元,中省市三级财政共补助我区各类收入12230万元,区级财政实际总收入28757万元。财政支出21761万元,上解中省市财政支出6252万元,支出总计2801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节余744万元。 财经工委认为:2006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比较真实的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区财政预算执行结果良好。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结构性矛盾突出、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不够理想、有效需求不足等困难情况下,积极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压力,努力发展生产,搞活流通,整个经济继续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收入任务重、增支因素多的情况下,加大征管力度,积极组织各项收入,科学安排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预算收支基本平衡;较好地保证了重点支出资金的安排和到位,超收收入能及时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按照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支出的调整意见认真落实;建立和完善了部门预算制度。财经工委认为,2006年区级财政收入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任务,各项支出符合区人大提出的要求,与审计局的审计结果也基本吻合,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为此,财经工委建议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秦都区200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二、存在问题 财经工委同时认为,2006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为:一是财政收支虽然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但上年累计财政赤字依然高达2416万元,同时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八个百分点,工商税收增长后劲不足,企业经济效益不够理想,财政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也不容忽视;二是对重点支出资金,部分专项资金管理薄弱,仍有移用和挤占现象,资金效益不理想,同时对上级财政补助及项目建设资金仍有滞留现象;三是部门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预见性,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议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限期纠正。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局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适时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财经工委认为审计局《关于秦都区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是客观公正的,报告反映出的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若干问题也是实事求是的,应引起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应当认真加以落实。 三、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要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税源培育和优化税收结构,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建立稳固的财源基础。强化财税经济杠杆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工业的扶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增加资金投入,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培植和壮大财源基础,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及时足额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好漏征漏管和混征混管问题, 堵塞跑冒滴漏,严厉打击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切实提高征管水平,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2、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防止和纠正重拨款轻管理状况;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的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要认真贯彻《预算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税理财,强化预算管理,认真执行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切实加强各项支出的监督管理,并注意研究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完成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4、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人大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审计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积极探索开展资金绩效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审计。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进行整改,并要追踪到位。 5、要继续强化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收缴使用,加大执法力度,认真纠正坐收坐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适当时机,建议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政府有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工作汇报,督促各有关方面增强预算意识,认真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保证财政资金依法征收和管理使用,促进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0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