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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区选委会从人员、机构、制度等方面加强工作,努力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全区12个镇办和区直机关分别由选委会7名领导包抓。包抓领导从各个环节,方方面面进行全程包抓。选委会要求包抓领导要深入到包抓镇办检查指导,了解情况,答疑解惑,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实行严格的请示汇报制度,要求每个镇办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向包抓领导汇报工作进度,传达指导意见。二是明确选委会各工作机构和成员单位职责,做到有分有合,不重不漏。三是按照换届选举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安排表。从6月10日到10月31日进行详细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阶段。 ※ 知识问答 ※ 问:如何划分选区? 答:选区是选民直接进行选举代表活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大小是以人口数量和应选代表的数量确定的。选区如何划分是一项法律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 1、选区划分的原则 选区划分的原则是,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工作、接受选民监督。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2、选区的规模 (1)按照每个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最小的选区选代表一人,最大的选区选代表三人。超过三人的不符合法律规定,选举无效。 (2)在划分选区时,应遵循“大体相等”的法律规定,即城镇各选区每一个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3)在农村,选举代表应以村为单位划分选区,居住分散的也可由相邻的几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划分为一个选区;驻在镇的区属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较多的,应单独划分一个或几个选区;职工过少,按系统或行业划分选区有困难的也可以几个单位联合或与所在地的街道居民联合划分一个选区;街道居民一般按居住状况单独划分选区。 这次区镇同步选举,两级选区的划分一般应采取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两级选区的范围完全重合,实际是同一个选区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第二种是区级选区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镇级选区,要尽量避免交叉重叠。
关于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组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根据选举法和《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机关在划分选区,成立选区选举工作组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人员组成。选举工作组一般由三人组成,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单位主管领导和镇办包抓本选区选举的一名干部担任,选区其他单位主管选举的工作人员作为工作组组成人员。 2、各镇所属选区的选举工作组由镇选委会批准,办事处、区直机关成立的选区工作组分别由办事处和区直机关指导小组研究审查后报区选委会批准。 3、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机关所属各选区批准成立的选区选举工作组分别以镇选委会和区选委会名义在选区进行公告。
抄 报:市人大常委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抄 送: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区纪检委 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政协办公室,总工会 团区委、妇联。 发 送:各镇办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咸阳市秦都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 |